机构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